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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慧群律师
  • 所属律所: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3302201611917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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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离婚怎么办理 婚前公司离婚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4日 来源:慈溪市离婚纠纷律师
[导读]:  董慧群律师,慈溪市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

 董慧群,慈溪市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可撤销婚姻离婚怎么办理

  我国婚姻有合法婚姻、无效婚姻以及可撤销婚姻,其中只有合法婚姻才受法律保护,而无效婚姻跟可撤销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么什么是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可撤销婚姻离婚怎么办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特征:

  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

  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这里;自始无效;是指在依法被婚姻登记机关、人民法院宣告或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关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在未经法律程序宣告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按无效对待。

  产生两个法律后果:

  人身关系方面。当事人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婚姻法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财产分割方面。因同居期间的财产由当事人自己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应当允许合法婚姻当事人参加诉讼,以维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三、可撤销婚姻离婚怎么办理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已经建立起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可撤销的婚姻不需要办理离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可撤销婚姻离婚怎么办理;等相关法律知识。对于可撤销婚姻,双方能协议处理则根据达成的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请求人民法院来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

    [1]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婚前公司离婚怎么办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那么婚前公司离婚怎么办呢接下来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婚前公司离婚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出资或者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的公司,那么其在公司所占的股份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仍归夫妻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除非夫妻双方对此另有书面协议约定。

      但是,关于其在公司所持有的股权,虽然,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法分割该股权,但是,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该股权产生的分红收入则不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可以主张该股权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

      但是最重要的是,夫妻一方需要掌握相应的财产线索,如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股东信息及出资情况等等,只要知道其中之一,那么调查公司的信息就比较容易了。否则,对公司情况完全不知情,也就无法主张进行财产分割了。

      二、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投资成立公司离婚会分掉吗

      要弄清婚前投资成立的公司,离婚的时候到底要不要分割的问题,可关注两条司法解释的规定:

      第一条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二条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婚前公司离婚怎么办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男女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公司股东,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予以分配。但对公司股权本身,不会被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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